



操作吊车应该注意哪些常识1、作业人没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,不得任意利用升降机架体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。 2、汽车式起重机除按规定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外,还应每年定期进行运转试验,包括额定荷载、超载试验,检验其机械性能、结构变形及负荷能力,达不到规定时,应减载使用。 3、工作边沿无维护设施或维护高度低于800mm的,必须设置防护主设施;水平工作面防护栏杆高度为1.2m,防护栏杆用安全立网封闭,或在栏杆底部设置高度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。 4、起重吊装索具吊具使用前施工方案设计要求进行逐件检查验收。 5、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时不应操作;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不应操作,如吊拔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体,及斜拉斜吊等;禁止起吊时歪拉斜拽;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禁止操作;吊重物应绑扎平衡、牢固,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应加衬垫;吊运时,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,吊臂下不得有人;吊装气瓶等必须用专门吊篮。 6、各种拆除作业(如钢模板、脚手架等)上面拆除时下面不得同时进行清整;物料临时堆放处应离边沿不应小于1m。 7、在周边临空状态下进行高空作业时应有牢靠的立足处(如搭设脚手架或作业平台),并视作业条件设置防护栏杆、张挂安全网、佩带安全带等安全措施。 8、钢筋绑扎、安装骨架作业应搭设脚手架。不得任意利用升降机架体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。

一、起升机构与回转机构 1.调试工况:基本臂、 小工作幅度起吊 大额定起重量,提升到1m左右停止2.调试方法:分别扳动操纵手柄到起升、下降、左转、右转的工作位置,当重物或吊车旋转部分稍有运动就立即制动,连续起落臂架10次,测量重物累计起升、下降距离或回转弧长,并计算平均每次动作时重物的升、降移量及回转角度。他们不应超过规定值,否则应调整制动器的灵敏度和可靠性 二、变幅机构1.调试工况:基本臂、吊臂仰角50°,起吊该工作幅度下的额定起重量到1米高度后停止2.调试方法:扳动操纵手柄到吊臂起(落)位置,当重物稍有运动就立即制动。连续起落吊臂10次,测量重物水平移动累积距离,并分别计算臂架起落平均每次动作位移量。其值应符合规定值,否则应调整制动器制动的可靠性和灵敏度(钢丝绳变幅机构)或液压回路中背压平衡阀和次级安全阀的调定压力(液压缸变幅)3.调试要求:吊车保证相关机构起重作业时工作平稳、动作准确无误、不产生爬行、振动、冲击及驱动功率异常增大等现象:起升、回转和变幅机构的点动性能良好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