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

为什么严禁起重机超载运行?有哪些危害起重机的额定起重量即 大起重量,超出这个值得起重吊装工作称为超载作业,往往造成应力过大,超出起重机设定的安全值,使钢丝绳/吊钩断裂、传动系统构件毁坏、电机烧毁,以及由于制驱动力不足,制动系统抱不了闸等安全事故。其次,超载工作对起重机本身构造伤害非常大,典型的事例就是导致主梁下挠、上后盖板及梁端出现裂痕、开焊,给起重机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。 起重机严禁超载作业是因为: (1)起重机超载作业会产生过大的应力,可能使钢丝绳超出其允许拉力而断裂,也有可能出现吊钩断裂,重物高空坠落,造成人员或设备的重大事故。 (2)超载可能使起重机机械传动部件损坏,也可导致制动力矩减小或制动器失效。 (3)超载可能使起重机损坏机电设备(如电动机因过载而烧毁)。 (4)超载对起重机金属结构的危害也很大,造成主要受力结构变形。 (5)超载破坏了起重机的稳定性,有可能造成起重机使用寿命缩短或者整机倾覆的恶性事故。 超载起吊时主梁下挠,小车路轨会跟着主梁一起发生形变。小车由跨中去往两边时,不但要克服一切正常的运作摩擦阻力,也要克服由爬坡而造成的附加摩擦阻力。超载量过大时,就会导致小车运作组织电机过载而烧毁。此外,小车还会出现跑偏、溜车等状况,严重危害起重吊装工作。如果是双梁起重机,还会导致小车只有三只脚运行,产生啃轨等情况缩短起重机使用寿命。

起重设备的存在已有一段历史,人们在生产过程中,对劳动作业的需要,使得各种产品的发明创造持续演进。如今的起重设备是在前人的基础上不断完善,才成就现在的多样、可靠......桥式起重机的运用较为普遍,因此其电气控制系统、机器设备已有相应的规范。 中小型桥式起重机常采用凸轮控制器直接操纵电动机的起动、终止、正反转、变速以及制动,初始提升吊物或吊物降低至贴近预订部位时,能低速档运行,另外要求由高速向低速档衔接时要逐步降速以维持运行平稳。 起重机本身的工作特点,决定了起重电动机工作特点也是短时间内多次启停。电动机常常处在起动、制动和反转状态,并且负荷通常也没有规律,时轻时重,因而对电动机负载工作能力提出了较大的考验。 为了适应各种变化的作业情况,需要电动机具备一定的变速范畴,一般来说,普通的起重设备高速和低速档的变速比一般是3:1,而规格较高的则能做到5:1至10:1 以桥式起重机为例,大车运行采用的是集中驱动,则装配一台大车电动机;采用分别驱动,则由两部同样规格、频率的电动机各自驱动左右两侧的主动轮。 由于热继器的热惯性很大,需要有针对短时间内的过载保护措施。完善的电气设备保护与连锁环节,是保护设计中有效的防线,因此,起重设备多采用过流继电器作为过载保护的硬件设施。 为了在操作起重机时能顺利作业,日常的设备维护与保养工作也应适当做好,创造安全的生产条件,发挥设备的更大价值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