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


为什么严禁起重机超载运行?有哪些危害
起重机的额定起重量即 大起重量,超出这个值得起重吊装工作称为超载作业,往往造成应力过大,超出起重机设定的安全值,使钢丝绳/吊钩断裂、传动系统构件毁坏、电机烧毁,以及由于制驱动力不足,制动系统抱不了闸等安全事故。其次,超载工作对起重机本身构造伤害非常大,典型的事例就是导致主梁下挠、上后盖板及梁端出现裂痕、开焊,给起重机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。 起重机严禁超载作业是因为: (1)起重机超载作业会产生过大的应力,可能使钢丝绳超出其允许拉力而断裂,也有可能出现吊钩断裂,重物高空坠落,造成人员或设备的重大事故。 (2)超载可能使起重机机械传动部件损坏,也可导致制动力矩减小或制动器失效。 (3)超载可能使起重机损坏机电设备(如电动机因过载而烧毁)。 (4)超载对起重机金属结构的危害也很大,造成主要受力结构变形。 (5)超载破坏了起重机的稳定性,有可能造成起重机使用寿命缩短或者整机倾覆的恶性事故。 超载起吊时主梁下挠,小车路轨会跟着主梁一起发生形变。小车由跨中去往两边时,不但要克服一切正常的运作摩擦阻力,也要克服由爬坡而造成的附加摩擦阻力。超载量过大时,就会导致小车运作组织电机过载而烧毁。此外,小车还会出现跑偏、溜车等状况,严重危害起重吊装工作。如果是双梁起重机,还会导致小车只有三只脚运行,产生啃轨等情况缩短起重机使用寿命。

吊车吊装前准备和要求
1、吊车各总成、零部件、配重及工作装置等必须齐备完整、安装牢固,各工作装置分别试运转时间不少于3min,发动机和(液压)马达的转速必须按设计要求调定到工作转速,其误差不大于1%。 2、规定装设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及指示器、声、光等信号应齐全有效。 3、吊车各机构传动平稳无异响,离合器、制动器等灵活可靠,各润滑点润滑良好,各操纵系统自由行程是否符合原厂的标准规定,动作回位是否灵活可靠,履带式吊车的履带、链条下垂度应符合要求。 4、吊车起重臂、吊钩、支腿、上下车架等金属结构应无裂纹和不允许的变形,滑轮、销轴、钢丝绳等安全可靠,轮式吊车轮胎工作压力应符合吊车制造厂规定的气压,其允差为±3%,吊车作业时所有轮胎均应摆正。 5.检查内燃机或发电机、电动机技术性能检查记录表。各部管路无漏油、漏水、漏气现象,电气线路导电和绝缘良好,各种油料应与说明书规定相符,数量达到规定标准,液压系统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检査,调整控制阀的压力,流阀的控制压力不大于系统额定工作压力110%,系统工作压力不得超过泵的额定压力。 6.检查内燃机或发电机、电动机技术性能检查记录表。


